关于学生签证延期的申请
申前必读
1. 非香港本地学生若允许居留香港的时长不足以完成正常的学业计划,或需要推迟毕业,均需申请学生签证的延期。
2. 全日制本科生只可递交签证延期申请一次,如申请获得批准,最多可获延期逗留一年。如往后有需要再延长逗留期限,学生需要重
新申请新的学生签证。
全日制硕士 / 博士生的签证延期申请,如申请获得批准,每次最多可获延期逗留一年,并以六年为上限。如延长逗留期限超过六 年,学生需要重新申请新的学生签证。
3. 香港大学入学事务部将会提供一封在入境事务处申请时所需的就读证明信。一般情况下,此信在收到完整的线上申请材料后五个工 作日内 (不含提交材料当天) 备好。
4. 内地生需要在逗留期限届满前四周内将延期申请通过网上平台提交至入境事务处优秀人才及内地居民组办事处。
5. 入境事务处一般会在两到三周内处理好签证延期的申请。
6. 非全日制学生需要申请新的学生签证。此类学生有责任确保申请新签证相关事项可及时完成以继续相关的学业计划。
* 如持有的学生签证已过期,学生需要重新申请新的学生签证。
申请所需材料清单
请在学生签证申请系统上递交申请,并上传以下资料,以獲取就读证明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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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签证协理者申请表 - 延长逗留期限专用 (点击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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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 部门关于学生情况的确认书 - 延长逗留期限专用 (点击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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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必须联系自己学业计划所属的学院办公室以确认本人的学业情况,并取得由学院指定负责人在规定表格上的签名和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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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香港身份证 (HKID) 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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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学生证 (UID) 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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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三者的复印件: (1)《往来港澳通行证》 (2) 学生签证 (粉签) (3) 最近一次的入境凭证 (小白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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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复印件须同时包含证件的正反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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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次由入境事务处发出的入境凭证 (小白条) 须包括您可以以学生身份留在香港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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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若因早前未曾申请、损毁、遗失或其他原因而未能提供香港身份证/香港大学学生证/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复印件,请一并提交关于遗失证件的声明 (点击下载) 。
当取得本部发出的介绍信后,您需要将介绍信及其他申请材料经网上提交申请 或 亲自提交至:新界将军澳宝邑路61号入境事务处总部行政大楼 6 楼入境事务处优秀人才及内地居民组办事处。本部建议申请人到预约系统预约递交申请以节省时间。
毕业生安排 (符合IANG资格的学生)
有意根据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IANG)申请留港工作但尚未取得毕业证明的非本地应届毕业生,可申请延长其学生身份的逗留期限(Interim Extension of Stay on Student Condition),以便等待成绩公布。合资格的学生可在香港入境处网上平台递交申请,此申请毋需院校的担保信件。
关于延长其学生身份的逗留期限的重要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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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可以在其停留期限到期前4周遞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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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延长逗留期间,学生未经香港入境处批准不得从事任何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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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必须在网上或当面承诺已完成他们的学业,并会适时申请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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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读学生错误申请并成功延长其学生身份的逗留期限,但必须继续在香港学习,则必须申请新的学生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