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inland students
內地学生
内地学生来港就读申请
申前必读
1. 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 (EEP) 并从内地直接进入香港的内地学生应仔细阅读本页面,通过本页面底部的在线申请系统申请学生签证。
2. 除申请学生签证入境外,内地申请人还应向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申领因私【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相关赴港签注【逗留D签】。该项申请需时约两星期。所有申请人均须完成这项程序,并须直接从内地进入香港方能激活学生签证。
3. 使用附有个人旅游 (G) / 团体旅游 (L) 签注的往来港澳通行证 (EEP) 赴港上课、导修及参与任何学术性活动均属违法行为。
4. 如果申请人持有中国护照并居住在拥有永久居留权的海外国家 / 地区,则可以作为海外学生申请。此安排仅适用于被录取为交换生或夏季 / 短期学习课程的学生。在系统申请过程中,请选择 "Mainland (Overseas)"。
所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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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入境事务处申请来港就读申请表格 (ID 995A) (点击下载) (样表);
• 使用A4白纸单面打印第 1-4 页。请确保条形码能够清楚显示在每一页的底部。
• 只需填妥第 1-4 页 (第 2 页中第 3 部分无须填写)。
• 根据需要在右下角的每个页面上签名。请注意:数字签名和键盘输入不能作为签名。
• 根据第 2 页的指示附上一张净色背景的正面近照。
• 香港大学入学事务部不会处理和保证受养人的签证申请。如有需要,申请人需自行为受养人另行安排有关签证。请到入境处网站的受养人来港居留入境指南参阅有关资料 (点击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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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提名书 (如果您未满18岁) (点击下载) (样表);
• 提名书需要的在香港的授权监护人必须获得有效的香港身份证并且目前居住在香港。请将授权监护人的香港身份证复印件与监护人提名书一并上传 (如适用);
• 若您没有在香港的监护人,请提名香港大学作为授权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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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证明复印件 (如果您未满1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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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或《有条件录取通知书》以及已签署回执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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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复印件(正面及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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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住人口登記/戶口本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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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证明复印件;
• 入境事务处将对财务文件有严格要求。申请人或其财政资助人须有足够能力支付学费和留港日常生活费用。申请人须提交下列其中一项文件作为财政证明:
(1) 流动资产证明;
• 最近 3 个月内的银行流水(银行对帐单,存折或银行存折)和/或您自己/财务担保人的储蓄/定期存款证明(没有冻结期限的要 求),并带有银行印章。
• 请注意,此处不包括理财产品。
(2) 税收收据,工资单,聘用书;
(3) 经济援助或奖学金的奖励函。
• 财政证明并未设定最低存款金额要求。根据过往经验,申请人应持有:
-全日制学位课程约人民币 100,000-150,000 元;
-一学期的交流项目约需人民币 50,000-100,000 元。
• 请注意,此金额仅供参考。最终批准由入境事务处自行决定。
• 请注意,如用网上/网印版的银行账单作为财务证明,此证明必须带有申请人或财政资助人的全名及在最近3个月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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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财务担保人的常住人口登記/戶口本的复印件 (如果您有财务担保人);
• 请在页面上提供详细的个人信息 (例如出生日期,曾用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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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课程的详细信息 (如果您是兼职学生) (点击下载);
• 应包括:(1) 教学时间表 (2) 课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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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证书 (如果您是兼职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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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的雇主同意信 (如果您是兼职学生);
如果您是香港大学在读学生,请同时上传以下文件 (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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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 部门的更新签证学藉确认书–用于签证续签 (点击下载);
• 请联系您所属学院办公室以确认学习状态,并要求指定学院工作人员在规定的表格上签名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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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身份证复印件 (HK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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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学学生证复印件 (U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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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复印件, 学生签证 及 最近一次的入境凭证 (小白条);
• 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复印件须同时包含证件的正反两面;
• 最近一次由入境事务处发出的入境凭证 (小白条) 须包括被准许以学生身份留在香港的日期。
*申请人若因早前未曾申请、损毁、遗失或其他原因而未能提供香港身份证/香港大学学生证/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复印件,请一并提交关于遗失证件的声明 (点击下载)。
点击下方进入学生签证申请系统
外部链接及参考数据
关于申请系统的小贴士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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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学入学事务部对于因申请人提供错误的信息或材料而造成的申请失败或延期不承担任何有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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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者所支付的签证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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